合同协议书字体规范-宿州市埇桥区姜楼书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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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当事人就房屋一部转租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基本情况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号(门牌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二层楼房、其楼上全部_________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约承租。
第二条、转租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计__________年。

第三条、租金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日以前缴纳。
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使用转租物的限制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危险负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___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___倍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放弃,可由甲方处理!
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原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___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出租方):_____(姓名)乙方(承租方):_____(姓名)双方根据《共和国合同法》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房屋租赁给乙方。
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租赁期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三、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四、租金及押金交纳时间:租金为每月,以交三押一的方式交付,如有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支付下一季的房租,具体价格应该以当时的市场房价为准,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

五、房租到期后,如果乙方要续租,且市场房价有所变化,租金也会相应变化。

六、房屋内基本设施在乙方租赁期间可以使用,但不能认为的破坏,如有,须按一定的价格予以赔偿,若不是,甲方有义务维修或是更换。
七、房屋生活所用水电由乙方全付,甲方不予干预;

八、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_______元,在租赁期间转为押金,并且不抵作租金,待协议终止,水电费等付清后,______个月内甲方无息归还乙方。
九、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的设施外,其它装潢乙方不得拆除毁坏,无偿归甲方所有?

搬迁后日,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归由甲方处理。

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需另行追加赔偿。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合同即刻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乙方:第一章贷款第一条贷款种类:农户贷款第二条贷款用途: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圆整。
第四条贷款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贷款利率;
本合同利率执行基准利率%(上下)浮%执行!

贷款期限在年以上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于下一年度的公历月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不在另行向借款人发书面通知!

第六条罚息利率。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部分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
罚息计算期间自逾期之日起至应付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
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上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罚息利率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相应上调。
第七条贷款人将款项发放至借款人开立的指定银行账户内,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本合同项下提供贷款的义务并且借款人已经收到了贷款人提供的贷款,借款人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况下的、因该笔贷款而产生的所有债务的偿还义务!
第八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先决条件包括:(一)贷款人要求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前需借款人提供的资金支付计划,或者{贷款受托支付通知书}及交易合同等与贷款支付相关的交易背景资料),借款人已全部提供,并且其所载明的情况没有变化,并且该等文件持续有效,或者借款人已就发生的变化作出令贷款人满意的解释和说明:(二)借款人已填妥与本次提款有关的借据,贷款凭证。
借据,贷款凭证。
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具体贷款条件与借据,贷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至时,以借据,贷款凭证的记载为准:(三)借款人须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办妥与本贷款及贷款项目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

若贷款人要求,还应办妥本合同的公证手续。

(四)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借款人应确保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担保合同及担保物的公证,登记和,或担保物的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五)借款人未发生本同所列之一约事件。

除非满足上述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无义务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九条贷款担保:本和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涉及抵押担保的另行签订抵押合同。
第十条贷款偿还:(一)还款原则?

贷款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财政部及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决定贷款偿还的扣款顺序。

还款方式:□利随本清、□按月还息到期一次还本,□按季还息到期一次还本。
(二)如果借款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保证第十一条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保证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赏金、贷款人实现贷款项下债权及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十三条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并不可能撤销地向贷款人保证: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发出还款通知,保证人在接到贷款人的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即应按通知中所载明的偿还金额、方式向贷款人支付该等款项。
第十四条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无需事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付款要求或对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以实现债权,即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如贷款人针对贷款还享有其他担保权利的保证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贷款人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第十五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如下:(一)保证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保证人已仔细阅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如保证人为法人,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本合同经过合法的授权。

(三)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证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发反保证人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以及适用于保证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五)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并将会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六)如有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保证人应立即将详情通知贷款人?

(七)保证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八)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其主要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设置第三人权益、对外投资、公司分立等,以至于影响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九)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债务尚未完全清偿前,保证人将不会就其已向贷款人履行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借款人追偿或主张权利。
(十)保证人向贷款人进一步陈述、保证并承诺,前述陈述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当时的事实及情况始终是真实和准确的第十六条一旦保证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义务,或发生了针对保证人或其财产的查封、扣押、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对或有可能对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件,贷款人即有权行驶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项下的权利!
第十七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和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的内容,除贷款展期或增加本金金额外,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将在变更后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保证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

并且,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应受到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的影响,不应受到借款人对保证人任何债务或义务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响。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有权随时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并对贷款的使用提出意见?
(二)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情况,并提出意见;

(三)有权自行决定本贷款合同项下各类文件、契约、权利文件、凭证等的保管地点、保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进行保管。
(四)有权要求借款人不时提供与本合同的签署和或履行有关的资料、信息;
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人不时要求的各种协助?
有权调查、征信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五)在借款人未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文件和资料或提供文件资料未令贷款人满意时,有权拒绝借款人的任何提款申请或要求。
(六)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贷款人可以享有的其它权利?
第二十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借款人享有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贷款的权利。

(二)借款人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三)在借款人有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借款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该等变化!
(四)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物的检查,对于贷款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借款人有义务依照执行;

当抵押物非因贷款人过错毁损或灭失,或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清偿的,及时将情况告知贷款人并提供新的等值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五)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六)贷款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时,予以无条件配合。
(七)在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信息资料和或协助时,提供相应的信息资料和或协助。
(八)借款要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项:(一)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

(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贷款人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或凭证或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在任何方面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三)借款人在任何方面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
(四)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无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五)就保证人而言,发生了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项下的任何事件。
(六)出现了对或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一)要求借款人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或消除违约状态;
(二)拒绝借款人的任何提款要求或申请!
(三)宣布所有已贷出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律师费等);
(四)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就所有逾期金额向借款人计收罚息;
(五)要求追加、更换保证人、以贷款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增加抵押物!
(六)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七)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任何币种的任何帐户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和保证人并在此同意和授权贷款人进行本条约定的扣划;
(八)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五章其他条款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

本合同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
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日即被视为送达;
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但借款人、保证人和或抵押人发给贷款人的文件,则需在贷款人实际签收后方可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各方的通讯地址或传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合同的其他当事方。
在合同的其他当事方依照本条的规定收到另一方通讯地址或传真变更的有效通知之前,另一方的原通讯地址或传真仍应被视为该方的有效通讯地址或传真!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各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

本合同任何附表或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抵押物品清单、贷款借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以,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本条款之内容: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当债务人、担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担保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债务人、担保人对债权人根据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
第二十八条补充条款:(一)借款人指定为本合同的联系人,联系人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有关贷款告知信息送达联系人时即视同借款人!

(二)其他约定:。
第二十九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签订。
贷款人: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